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对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锐佳风电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一期风电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锐佳风电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一期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主要建设1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8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电机组、41.4km的35KV集电线路,10.2km的新建施工道路和0.3km进站道路等。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办公生活区食堂内安装隔油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式地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食堂设置抽油烟机,安装油烟净化器一台,净化效率大于60%,排放浓度及去处效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限值要求;站内人员采用电暖器供暖及空调制冷。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风机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风机选址时,合理布置风机机位,建设单位正在与F16号风机东南侧居民和F17号风机西南居民恰谈搬迁协议或补偿协议,除此外风电机组噪声光影防护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升压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桶,定期运往附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变压器、废逆变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后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2021年8月20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迎宾大道
联系人:吴建民
联系电话:1394786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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