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建设2021年勘探井项目(谷237等11口探井)验收调查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建设2021年勘探井项目(谷237等11口探井)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为新建11口油探井,新582位于吴起县吴起街道张坪村,谷225位于吴起县薛岔乡郭畔村,谷239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河畔村,新577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五谷城村,新578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庄科沟村,谷208位于吴起县吴起街道西沟塔村,谷219位于吴起县薛岔乡郭畔村,谷237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凤寺村,谷244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河畔村,谷202位于吴起县吴起街道张坪村,谷214位于吴起县五谷城镇河畔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日期: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申话:029-86503537
邮 箱:hzic1_cq@petrochina.com.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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