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项目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作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固环评审[2023]19号),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属于该产能环评中的建设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彭阳措施返排液处理站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冯庄乡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1座措施返排液处理站,拟建在孟12-74井场附近已征空地,主要服务于第十一采油厂彭阳作业区所辖范围内已建油水井洗井、修井措施返排液以及产能建设滚动开发中新建油水井的废弃钻井液、废压裂废液、酸化废液。
竣工时间:2023年4月1日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0934-8391007
邮箱:855484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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