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桥采出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桥采出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高桥采出水处理站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砖窑湾镇金盆湾村高桥采出水处理站内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建设内容:在高桥采出水处理站内新建300m3/d气田采出水处理“气浮+过滤”集成装置1套;将现有卧式缓冲水罐、净化水罐更换为立式罐;对现有沉降罐增加油水罐防爆收油隔氧装置,缓冲水罐、净化水罐增加密闭隔氧与VOCs挥发抑制装置;改造回注一体化集成装置中注水泵液力端总成,更换后回注规模200m3/d。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及治理措施:本改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不新增生活污水,雨水统一汇流至站外排水渠。改扩建后采出水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过滤反冲洗废水全部进入卸车池,进入采出水处理系统系统进一步处理后回注,不外排。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出水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在沉降除油罐中加设油水罐防爆收油隔氧装置,在立式缓冲水罐、净化水罐等采出水储罐加设密闭隔氧与VOCs挥发抑制装置,减少VOCs的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设备室内布置,隔声、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垃圾;含油污泥
暂存于高桥区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024年委托榆林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过滤系统产生的废滤料由厂家进行更换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2024年委托延安市勤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0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73号长庆苏里格大厦
联系人:马境泽 联系电话:029-86506568
邮箱:majingze_cq@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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